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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娱圈经历"艳照门"之劫 折射网络"出名文化"(2)

2008年02月29日 14:36 来源:《环球》杂志 发表评论

  关于“不雅照片”风波的思考

  “不雅照片”风波是一面镜子。照片持有者躲在幕后,依靠不断发放照片获得所谓的“成就感”、积累巨大的知名度;一些网民出于窥视的欲望,或是幸灾乐祸的心理,纷纷跟帖支持,甚至将其视为“英雄”,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目前网络社会中扭曲的“出名文化”。

  在传统的道德观念中,要成名就必须“立德、立功、立言”,做出对社会有贡献的事情,而名人也受到比较严格的社会规范限制。但在网络时代,“出名就好”的心态有蔓延的迹象。

  有台湾的演艺名人曾经公开称:“我很烂,但是我很红”。“不雅照片”发布者丝毫不顾及社会道德、价值观,为了炫耀或出名,挑战大众的心理承受极限,加上现在娱乐圈某些人不择手段只求出名的行为泛滥,有社会学家开始担心,这将使社会主流价值观受到考验。

  网络时代信息快速传播也是“不雅照片”风波越演越烈的重要原因。这些照片如果不是依托互联网的力量,不会形成如此大的杀伤力。转载“不雅照片”的网站和“好奇心”旺盛的网友,都是“艳照门”事件迅速扩大化的重要一环。

  在事件发展过程中,不少网站并不积极删除相关图片,因为它们会带来高点击率,点击率正是网站的生命力。而如果没有庞大的窥探者,这些“不雅照片”也不会在网上形成雪崩般的灾难。

  网站的弱点、网民的弱点都是形成网络雪崩的必要环节,就这样环环相扣,形成巨大的网络力量,对社会道德价值理念形成一次巨大冲击。

  学者眼中的“艳照门”

  对于愈演愈烈的“艳照门”事件,香港及内地许多学者也发表了自己观点。

  知名专栏作家吕频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艳照门”的关键并不在于艺人做了什么——因为那是他们的私生活,与别人无关,而在于那个偷了照片并传播出来的人,至于所有点击照片的网民,其实是助长了他的违法行为,“我特别同意这个比喻:如果有人偷了别人的日记,你应该知道去看这本偷来的日记就是不对的,何况公开去评价日记的主人?换成照片有什么不同吗?”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副教授李月莲认为:“ Web2.0时代,传播制作权下放,普罗大众可以透过互联网分享内容制作甚至发布的权力……这并不表示不需要专业道德守则,而是所有参与传媒制作及发布的人士也应该负上道德任务。”“不然的话,社会的公共空间就变得乌烟瘴气。”

  著名学者、原社科院新闻所主任闵大洪则表示:“这次‘艳照门’事件,网络传播伦理的种种问题再一次突显在网站和网民面前,让所有的人不能不思考。如果人类在道德底线和传播底线方面没有清醒认识且缺乏有效对策的话,那么,遭到最后惩罚的,只有人类自己。”(《环球》杂志记者/夏海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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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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