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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杨树宽涉黑一审被判无期 称霸一方殴打警察(2)
2008年05月29日 10:35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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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宽团伙恶行录摘
寻衅滋事 殴打警察
张家口市中级法院对以杨树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认定寻衅滋事罪13起。其中,一起发生于2002年9月17日,该日,被告人齐志刚在唐山古冶区与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民警刘某、常某和实习民警靳某因会车互不相让发生争执。随后,齐志刚电话告知杨树宽,杨即让其成员朱国欣、吕刚赶往现场,二人到场后伙同齐志刚对刘某、常某、靳某三人进行殴打。常某、靳某跑回刑警队报警。在刘某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齐志刚等人仍继续对刘进行殴打。
被告人范建奎得知此事后赶到了现场,此时,在齐志刚的指认下,范建奎当着古冶分局出警民警的面,再次打了靳某一个耳光。常某、靳某当日住院治疗。事后,杨树宽、齐志刚各出5万元赔付对方。
摩托车挡路,车主及劝说者遭打
2006年12月一天下午,被告人高晓林与李振利(另案处理)驾车行至古冶区商业街南口一福利彩票投注站,一辆摩托车挡住去路,高晓林到彩票站内责问是谁的车,车主刘某急忙出去挪车,李振利上前将摩托车踹倒,高、李二人遂一起殴打车主刘某,一旁的市民白某见状上前劝阻,也遭到殴打。(记者李彦宏通讯员丁力辛)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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