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张希敏)云南省副省长刘平30日在国务院扶贫办与云南省政府联合召开的“扶持云南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汇报”会上称,截至2010年6月底,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18901.2万元人民币,扶持云南莽人、克木人脱贫致富。
莽人、克木人主要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和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景洪市的23个自然村内,目前总人口3972人,是新中国成立后直接从原始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两个族群长期处于整体绝对贫困状态。
为尽快帮助莽人、克木人摆脱贫困,2008年3月,由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民政部、上海市等多方组成扶持云南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开展对两个族群的帮扶工作。
刘平指出,两年来,投入扶持莽人发展项目资金8746.79万元,其中,中央4323.43万元,省级2957.36万元,上海帮扶资金600万元,州县自筹866万元;投入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资金10154.4万元,其中,中央5148.2万元,省级3797.6万元,州县自筹1208.6万元。随着各项民心工程建设任务的基本完成,莽人克木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
刘平说,两年间,对23个莽人、克木人聚居的自然村全面实施了整村改进。同时,加大特色产业培植力度,加强科技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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