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骂株洲”与“骂官员”并不矛盾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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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骂株洲”与“骂官员”并不矛盾

2010年07月05日 15:0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株洲市神农城等项目的建设和拆迁工作,网民到底有哪些意见?7月2日下午,就株洲市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率该市四大家领导,与15位网友面对面座谈与交流。陈君文与网民交流时说:“网民骂我本人没有关系,但侮辱损害株洲形象我是有意见的。”(7月4日《潇湘晨报》)

  “能听到不同的声音,是一个执政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陈君文的这番话,我颇为赞同。来株洲工作3年,4次与网友见面,已能体现陈君文“多了解民众的声音,能听到一些真实的声音”的诚意。“有一点不同声音不是坏事,最怕的是鸦雀无声,网友反映市民心声,是可亲可爱可敬的人”。

  陈君文的表态,再次重申了重视网民表达的意义。不过,其“侮辱损害株洲形象我是有意见的”这一观点,却让我有些如鲠在喉。什么是“侮辱损害株洲形象”呢?

  现实生活中,确有很多人经常痛骂自己所在的城市,或者自己的家乡。譬如,我说“武汉很脏很堵”、“天门很乱”,但这是在侮辱损害武汉和天门的形象么?当然不是。我表达的,只是自己的感觉与体会,即便未必客观,这也是我真实的看法。作为普通民众,每个人都有权说出自己的感受,表达自己对城市的不满。如果表达渠道通畅,应能引起政府官员的警醒,从而“知耻而后勇”解决问题。

  诚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言,“网友一直都是网上的剑客、侠士”,网友们之所以痛骂所在的城市,正是可谓“爱之深痛之切”,只是希望她的“明天会更好”。他们真正痛骂的,是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官员。

  城市骂不骂得,官员骂不骂得,这是个大问题。近年发生的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孟州书案、王帅帖案等“因言获罪案”,其案情均涉及“地方形象”、或者官员的“个人声誉”。政府官员不同于普通群众,就在于他是公众人物,是公权力拥有者,并且对城市的治理状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批评。由此可见,“骂株洲”与“骂官员”,是并不矛盾的。 口刘义昆(武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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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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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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