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订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广东制订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0年07月21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7月21日电 (记者 莫非 吴敏平)今日举行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始审议《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指出,现在广东部分企业在劳资用工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一些企业特别是部分外资企业存在的对员工人文关怀不足,工资待遇偏低,加班过于频繁这三方面问题最为突出。订立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是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对《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报告进行听取、审议,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本次会议重点议程之一。

  《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体例结构较为完整,是目前国内立法最为全面的,体现了先行先试的特点。在企业民主管理的条例中,该条例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进行规定,是全国第一个,这有利于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也为国家进行企业民主、工资协商、争议协调的立法积累了经验。

  近段时间,广东省内一些企业在劳资关系上出现了重大问题甚至重大事故,引起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制订《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却并非事发后的补救措施,早在200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已经把制订该条例纳入到日程当中。

  2008年7月29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人大内司委提请审议的《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同年的9月24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草案修改稿)及法制委员对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省人大内司委、省总工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草案修改稿作了修改。

  但是由于2008年遭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当年10月1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出于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决定中止审议该条例。

  条例的审议搁置了一年多后,在今年的6月份,为适应新形势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迫切需求,广东省委要求加快制订《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将该条例补充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因此应运而生,并提请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表示,在制订该条例之前,广东省人大相关部门就根据广东省企业所出现的问题,吸取国外一些相关管理条例的经验,广开座谈会并听取企业及职工意见,以保障双方利益均不受侵害。

  《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在内容上明确了职工集体意志和职工个人意愿区别;明确了职工一方要求调整工资的法定机制,为职工提出工资方面的诉求,实现收入的合理增长提供了渠道;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和职工的行为限制,避免因双方的不适当行为导致矛盾激化;明确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从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引导职工在工会的指导下进行维权;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构建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明确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

参与互动(0)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