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女交警”富豪通缉期间仍在大城市高调生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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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女交警”富豪通缉期间仍在大城市高调生活

2010年07月23日 08: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月28日晚11时,犯罪嫌疑人马志明被押解到西安。谢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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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24日,一辆“陕O”牌照的奔驰车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附近碾伤执勤女交警张昂。3天后,奔驰车主马志明和女友在兰州被抓获,他们逃亡到此地才10多个小时。

  西安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马志明是被公安部通缉的B级逃犯,“逃犯碾伤西安女交警”由此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据悉,今年5月,马志明被陕西警方移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接受一起命案调查。

  尽管肇事者已被抓获,但仍有不少人提出疑问,这样一个身家千万的富豪,被通缉期间,为何还能在西安、兰州等地买房置业,为何开的豪车还能挂着“陕O”牌照招摇过市,逍遥法外?

  到目前为止,仍未有公开信息将这些疑问一一解开。

  此外,有读者反映说,马志明在被通缉期间,却还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为原告起诉他人,令人无法理解。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赶赴西安、榆林等地,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股权纠纷引发的血案和诉讼

  2009年8月23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股权纠纷案件,案件的起诉人正是马志明,而在此次庭审的两个多月前,马志明已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在全国范围内通缉。

  作为通缉犯,马志明如何能够在法院里起诉他人?法院、当地公安机关为何对此视而不见?

  记者调查后发现,马志明的这起诉讼,与他成为通缉犯,均起因于一座煤矿的股权纠纷。

  在西安女交警张昂被碾伤一案发生后,马志明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华商报》记者程彬曾通过多种渠道对马志明进行过专门调查和了解,他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了当时了解到的情况。

  他说,今年44岁的马志明是陕西榆林人,19岁时从一家银行学校毕业后,马志明一直在榆林市某银行当信贷员。

  2003年前后,37岁的马志明辞职下海,先后在榆林市开办长城汽车贸易公司和长城机械设备公司,积累了不少财富。此后,身家上千万元的马志明开始有了开办煤矿的想法。

  《中华工商时报》2009年10月29日对马志明参与煤矿经营的情况进行过报道。据报道,家住陕西绥德的王某,拥有内蒙古达拉特旗敖包梁陈二挨煤矿独家投资经营权,后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批准,该矿整合兴源二矿、永安矿,成为井田面积近13平方公里的大矿。

  2007年11月1日,马志明与王某达成投资协议,约定马志明投资4500万元参股共同经营该矿,占煤矿30%的股份。

  5个月后,双方决定终止合作。2008年4月5日,马、王两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此后,双方在钱款交付上发生纠纷。

  2008年7月7日,双方在矿区发生斗殴,造成一人死亡。2009年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刑事判决。

  经当地法院审理查明,和股东王某发生股权纠纷后,马志明指使员工郝志斌(网上追逃人员)、张文学、刘维奇等人雇了40多名恶势力人员。随后,马志明手下带领榆林长城汽车贸易公司20多名职工和40多名恶势力人员从榆林前往煤矿。张文学和郝志斌帮这些人购买了统一的蓝色工装和数十把铁锹和锹把。

  2008年7月6日晚,马志明授意,安排祝建军、刘雄飞等8名骨干成员于次日趁煤矿秩序混乱之际进入矿区殴打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第二天上午8时许,这伙人持棍棒和铁锹乘车进入达拉特旗陈二挨煤矿矿区,阻拦矿区运煤车辆出入、破坏煤矿电线等生产设施。其间,祝建军指使王聿明等8人手持铁锹及锹把围殴煤矿管理人员周某,致使周某重伤致死。

  2009年6月19日,马志明被公安部列为B级疑犯,在全国范围内通缉。

  而在2008年7月27日,斗殴事件发生不久后,马志明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王某告上法庭,起诉其未能按期付清所有股权转让款,马志明要求法院确认其继续拥有陈二挨矿30%的股权,并索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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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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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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