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比“通缉记者”更可怕的是“程序合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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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比“通缉记者”更可怕的是“程序合法”

2010年07月30日 15:59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网上通缉。昨日,经济观察报社发表声明表示强烈谴责。浙江丽水市公安局表示警方正在核查是否撤销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7月27日晚,杭州一白领因为在论坛上转发仇子明的稿件被遂昌警方带走。(7月29日《新京报》)

  记者隶属于报社,是有组织的,如果记者触犯了国家法律,完全可以通过跟报社交涉而将记者带走。但是,因为记者报道公司内幕,就在网上发起对记者通缉,这难道不令人感觉恐怖吗?

  但是,比通缉记者更恐怖的,恐怕还要数“程序合法”。通缉记者,本身就存在很多疑问。党中央三令五申,任何个人、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受新闻媒介监督,记者通常在新闻采访相关职业规定范围内开展采访活动,如果新闻记者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公开形式解决。

  事实上,上市公司本身就要公开透明,接受股民的监督质询,因此,人们愿意了解公司内幕是怎样的内幕。公司的内幕合不合法,涉及到记者是否违背职业道德,对公司内幕都没有进行彻底调查,就在网上通缉记者,这是谁在制造虚假信息?

  所谓的“程序合法”,是指相关的办案人员没违反内部办案程序,但不等于通缉记者是合法的。遂昌警方就抢先声明通缉记者“程序合法”,是偷换概念,拿内部办案程序当法律。这不是玩狡猾,而是背后有强大的公权后盾,有保卫官商利益的强大力量,法律自然被当成了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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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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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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