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炸事故一肇事者曾行贿拆迁办主任获缓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南京爆炸事故一肇事者曾行贿拆迁办主任获缓刑

2010年08月01日 05:0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了解到南京爆燃事故肇事者之一邵殿军原系南京市栖霞区某拆旧工程队经营者。此前刚刚因行贿南京市栖霞区拆迁办主任被判缓刑,爆燃事故发生时其刚刚结束缓刑期。

  据南京市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记录,南京爆燃事故肇事者之一邵殿军原系南京市栖霞区某拆旧工程队经营者。2003年至2006年,邵殿军在明知其不具备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资质的情况下,为从南京市栖霞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程中获得拆迁项目,多次向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朱荣根行贿合计8万元。2008年12月,邵殿军因犯行贿罪被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而且不得外出经商。律师向先生说,今年5月5日,仍在缓刑期的邵殿军施工队拆迁中标。

  据了解,事发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已被列入拆迁规划,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标进行拆迁,而拆迁实际负责人为邵殿军的姐夫董来荣。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发包方可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而南京检方并没有接到对邵殿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

  (记者崔木杨)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哉麟】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