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声势前所未有 专家:防止反弹关键是决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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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扫黄声势前所未有 专家:防止反弹关键是决心

2010年08月04日 07:4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14日晚至15日凌晨,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调集警力,分组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地区及电子游艺厅、按摩店、KTV等娱乐场所进行随机突击清查,严厉打击色情接站和卖淫嫖娼等各类违法活动。在该市“新兰桂坊”俱乐部,一名醉酒男子阻止警方检查,并对随行记者进行打骂。图为警察将涉嫌寻衅滋事男子制服。  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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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市公安机关关停“天上人间”开始,借助公安部为期7个月的严打整治行动,一场扫黄风暴席卷大江南北。

  人们很快发现,此次扫黄行动与以往大有不同:公安机关保持“高调”,各地一把手纷纷表态,且行动雷厉风行;扫黄决心坚决,上至5星级酒店下至街头按摩小店,但凡涉黄者一律关门歇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今天(3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扫黄对我国娱乐场所的经营模式乃至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影响深远。

  符合民意的必然之举

  始于今年5月的扫黄行动,直至今日受到的关注度仍然可以用“空前”形容,从数以万计的网民留言可见一斑。

  “看到一大批涉黄场所被端掉,真是大快人心。”一名法制网网友说。

  另一位法制网网友说:“期望这样的扫黄行动能坚持下去,把社会治安真正搞好。黄不扫民难安,黄不扫黑难断,黄不扫腐难反,黄不扫垢难铲。”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王宏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上世纪80年代初之前,我国基本上禁止娱乐场所。2002年之前需要通过公安部门审批才能开业,2002年之后取消审批完全市场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娱乐场所逐渐从少数人的高档消费转为平民化消费,其隐藏的涉黄问题、毒品问题等造成危害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严重程度已超乎想象,确实到了要坚决打击的时候了。”王宏君认为,这次大规模的全国性扫黄,可以说是一次符合民意的必然性举措。

  防止反弹关键是决心

  本次扫黄行动的三大特征,让乔新生拍手叫好:对于执政者而言,旗帜鲜明地向民众阐明,政府有能力也有决心打击和铲除色情行业;对于执法者而言,不论场所规模大小、后台背景,全面打击整治而非选择性执法,树立了社会公信力,消除了腐败特权;对于个别地方政府而言,向其揭示了必须改变不健康的发展模式和理念。

  “这次扫黄成效显著,是时候考虑如何坚守成果,防止涉黄反弹了。”乔新生说,以往扫黄行动过后,一些涉黄场所迅速恢复营业的情况并不少见。

  谨防涉黄反弹也是民众极其关注的一个话题。有担忧者说,“天上人间”倒了,难免会有“人间天上”再起来,如果仅是一阵风似的整治,肯定不能吹走深埋在地底下的“毒根”。“扫黄任重道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有网友建议。

  “阻止涉黄场所死灰复燃有很多具体的办法,比如可以学习北京经验,对涉黄场所进行跨区域执法管理。也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有偿陪侍人员进行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等。”王宏君认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创新方法,而是国家铲除色情行业的决心有没有传递到地方政府和基层公安机关,“如果有,那么以目前的常规举措足以防止涉黄场所死灰复燃”。

  羞辱性执法存有争议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扫黄行动中,个别公安机关的执法手段也引起了网民热议。如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公布卖淫嫖娼者详细身份信息,甚至用绳子牵着卖淫女指认现场。此举被一些民众称之为羞辱性执法,认为有侵犯隐私、侮辱人格之嫌。公安部已下发通知明令禁止这样的执法行为。

  “羞辱性执法肯定不对,只是极个别现象,因为少数民警对法律缺乏足够的认识。大多数对涉黄人员的执法过程是规范、文明的。”王宏君表示,公安部始终要求民警执法中要保护隐私和人权,并出台了指导性意见。

  乔新生则认为,羞辱性执法未尝不可,只是目前缺乏法律依据。

  “美国、韩国等很多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了游街示众、通过电视忏悔等羞辱性执法规定,效果很好。”乔新生建议,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应广泛适用“头套原则”,即给涉案人员戴上黑色头套,以避免侵犯其隐私。本报记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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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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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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