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中查处涉煤腐败案件 重点查处四类案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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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集中查处涉煤腐败案件 重点查处四类案件

2010年08月11日 12:48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煤腐败案件。

  煤企兼并重组进度迟缓,领导干部将接受诫勉谈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要加强对兼并重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于不顾大局,责任心不强,工作消极、兼并重组工作进度迟缓的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将会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必要时通报批评。

  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干扰妨碍兼并重组工作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对于无视政府关停整顿禁令,铤而走险、违法偷采的小煤矿,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我省将严肃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律先责令有关责任领导停职,再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点查处充当煤矿生产“保护伞”等四类案件

  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已经揭露出来的问题看,一些党员干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是诱发煤矿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阻碍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

  省纪委、省监察厅严令:要把查办案件作为严肃党纪政纪惩治腐败的突破口和重要手段,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煤腐败案件,为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排除阻力、扫清障碍。

  根据部署,我省将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审批和监管煤矿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充当煤矿非法生产“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期间借机敛财和牵线斡旋为煤矿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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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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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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