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抗洪官员玩忽职守致严重损失将追究责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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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抗洪官员玩忽职守致严重损失将追究责任

2010年08月11日 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续答“防汛抗洪工作”访谈网友提问时表示,中国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防总表示,根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近些年,国家防总汛前联合监察部通报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并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熟悉防汛抗旱工程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防总强调,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但对于没有经过除险加固而未达到设计标准的堤防、水库,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而定。

  今年以来,江西、广西、福建、江苏、吉林等省区先后对防汛抗洪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大众通报了问责结果。

  对于网友提出的部分河道因局部采砂致行洪断面变小的问题,防总表示,《防洪法》《防汛条例》和《河道管理条例》中对涉水工程建设、河道管理等都有相关规定,明确了江河、湖泊的管理权限与责任,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惩罚措施等。同时,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大了河道管理的力度,全面加强了水利执法工作。对于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河道采砂行为,各地开展了专项治理和打击行动,并强化了河道采砂审批、发证和清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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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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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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