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民房灾后重建最高可获2万元补助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江西农村民房灾后重建最高可获2万元补助

2010年08月13日 17: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8月13日电(王剑 郭佳丽)今年以来,江西水患灾情之重历史罕见,全省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共有因灾倒塌民房农户14670户。2010年江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1万户,农户最高可获2万元补助。

  据江西省民政厅截至7月20日的数据统计,江西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共有因灾倒塌民房农户14670户,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江西2010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优先保障试点范围内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共需安排救灾资金24207万元,省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安排16137万元用于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其他资金将分别从救灾捐赠、中央灾后重建资金、住房救助等资金安排解决。

  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重建户分为特困全倒户(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户)和一般全倒户两档。省财政对特困全倒户给予户均2万元的补助,一般全倒户给予户均1.5万元的补助。

  记者了解到,2010年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1万户,除14670户因灾倒塌民房和591户少数民族乡危房外,尚有其他危房改造任务15739户,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7313万元,户均补助1.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5000元。

  改造任务中,新建、重建户数按90%安排,维修加固户数计划按10%安排。新建、重建农户分三档进行补助: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1.5-1.8万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每户补助1.3-1.5万元;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1-1.1万元。危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1500元。具体到户标准由各试点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江西省财政优先安排少数民族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50万元。用于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乐安县金竹畲族乡、峡江县金坪民族乡的591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确保少数民族乡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优先解决。(完)

参与互动(0)
【编辑:谢萍】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