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要求舟曲救灾物资无偿发放 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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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求舟曲救灾物资无偿发放 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2010年08月15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14日,舟曲灾区一中受灾民众安置点物资发放井然有序。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舟曲8月15日电(记者 唐伟杰)甘肃省民政厅15日出台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物资发放试行办法,要求对救灾物资实行无偿发放,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变相收费、变卖、截留,不得平均发放,优亲厚友。

  办法要求,救灾物资发放,坚持进村入户、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有效保障;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受灾民众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

  办法明确,对受灾民众实行救灾物资分类保障,保障对象按重点、一般、其他分类。重点保障对象为“三孤”人员、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家庭成员重大伤亡的受灾民众;一般保障对象为住房损毁、暂时无家可归的受灾民众;其他保障对象为受灾较轻但需要救助的民众。

  办法要求,救灾物资统一由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生活安置组,在集中安置点和受灾民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发放点要优先保障重点,照顾一般,兼顾其他。

  办法强调,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介入救灾物资的发放过程,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跟踪监督。确保救灾物资发放规范有序。公安部门要派出警力,维持好救灾物资发放点正常秩序,确保救灾物资顺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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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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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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