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短信屏蔽采访是在拒绝公民监督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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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短信屏蔽采访是在拒绝公民监督

2010年08月23日 08:3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县委书记的秘书群发短信,仍然是保障了被举报者“监督”举报公民的权力,而没有保障实名举报者实施公民监督的权利。

  据媒体报道称,因多次实名举报广东省东源县领导成伟明等人,居住在惠阳淡水的市民刘尧可能会遭到“抵制、报复”。成伟明秘书刘志坚甚至向全县股级以上干部群发短信,指责刘尧“到处搜集信息,捏造事实,攻击领导干部”,并要求各级干部“一律不接受采访”,如有信息,及时通报成伟明或他本人。

  且不论刘尧是否“捏造事实”,作为一个公民,“到处搜集信息”只要不涉及机密就无过错,实名举报官员,更是行使公民监督权利的正当行为,只要不是恶意中伤、无中生有,即便有不准确或言辞过激之处,也应予以谅解和包容。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下“民告官”还是一项难度很大的事,在这种背景下,举报需要勇气,实名举报更需要极大的勇气。

  实名举报,意味着举报者自愿承担举报求证的义务,并担负举报的责任,更意味着举报者了解并愿意承受实名举报可能遭致的风险,这种勇气本身是可贵的,坦荡、有担当的精神更值得鼓励和提倡。让实名举报者能说话,敢说话,不怕说话后被“盯”,是对公民监督权利的最好保障。

  不论举报是否属实,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成伟明都不应该介入举报的处理之中,其秘书更不应参与,而报道显示却是秘书刘志坚群发短信,试图在各级干部和外来新闻记者间树立屏障,更试图将一切信息都集中到当事人成伟明和他本人手中,这显然不是要保障公民监督,而是要保障被举报的当事人“监督”公民。这种荒唐举措,非但本末倒置,更直接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

  历朝历代对“风闻奏事”和匿名举报都有很大争议,认为这种举报误差大、举报求证困难,且容易被人利用挟私报复或打击政敌。当今提倡公民监督采用实名举报的方式,然而效果很不理想,许多地方的匿名举报率竟高达七八成。归根结底,是由于有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公民监督保障不力,漠视、纵容被举报的当事人打击报复举报者,令实名举报者或不寒而栗,或心灰意冷。

  和这种直接的打击报复相比,东源县的群发短信似乎要“文明”一些,但试图用这种“总动员”的方法隔绝媒体,孤立举报者,不仅有变相订立攻守同盟之嫌,更为进一步对举报者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了“火力准备”,很显然,这仍然是保障了被举报者“监督”举报公民的权力,而没有保障实名举报者实施公民监督的权利。

  如果任由这种做法泛滥,让相关当事人全身而退,就是保障了不该保障的“监督公民权”,而侵害了本应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实名举报本是政府倡导,响应倡导者却被如此“监督”,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法律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又何在?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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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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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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