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发言人:三条硬措施推动煤矿领导下矿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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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发言人:三条硬措施推动煤矿领导下矿井

2010年08月25日 06:3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安监总局: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采访人:本报记者 鲍丹 解读人: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黄毅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对此,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进行了解读。

  安装六大安全系统已有时间表

  《通知》规定,煤矿、非煤矿山要在3年内完成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对此,国家安监总局近期将对煤矿安装六大系统提出指导性意见。初步意见是,今年年底前所有的煤矿要把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四大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到2011年底,要把人员定位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到2013年所有的煤矿要把紧急避险系统全部安装完毕。除此之外,对大型尾矿库的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渔船的反碰撞系统以及运送危险化学品汽车GPS监控系统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

  煤矿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并不是新举措,在许多煤矿早就施行了,但落实情况不佳。所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制度。黄毅表示,较之以往,这次的规定有三点不同。第一是规定所有企业都要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领导干部只有深入现场才能加强现场的管理,才能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从而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第二是明确规定矿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过去要求矿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轮流下井带班,现在要求更严格了。第三是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认真执行这一制度的企业管理人员要按照擅离职守论处,如果导致事故发生,还可能追究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重特大事故发生主因有四条

  今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的行为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据统计,1—7月份,全国发生了53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37起都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最近国务院安委会专门下发通知,从8月份到10月份在全国展开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严厉制裁,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发现一处关闭一处。

  具体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黄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第一,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重生产、轻安全甚至忽视安全;第二,有关部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该取缔的没有取缔,该关闭的没有关闭,该整治的没有整治;第三,对一些安全隐患的治理不到位、不认真、不严格,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和差距;第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存在漏洞,特别是对那些处在整合技改过程中的煤矿企业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

  【链接】

  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

  连续7年半“双下降”

  近几年,我国已经连续7年半实现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的“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在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1%、全国煤炭产量同比增长20%的情况下,我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6.6%和1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8.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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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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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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