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新闻通气会 部署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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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新闻通气会 部署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010年08月31日 1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8月31日召开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闻通气会,向与会记者介绍条例有关内容并回答提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建军,救灾司司长邹铭出席通气会。

  据了解,中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几乎每年都发生多次重特大自然灾害。据统计,近20年来,中国因遭受各类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死亡约4300人,倒塌民房约300万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近5年来,中央每年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0多亿元,专门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以及临时生活救助,平均每年救助6000万到8000万人次。

  尽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灾后救助制度缺乏,救助款物监管不严等。条例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解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将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分七章三十五条,主要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原则、工作保障、管理体制、救助准备、应急救助、信息发布、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了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管理体制,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准备、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准备、人员和装备等方面的救助准备工作,以及应急救助、信息发布、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的具体制度。

  8月27日,民政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通知》,对全国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下一步,民政部将抓紧出版条例条文释义,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班,适时召开贯彻落实条例会议、座谈会等,研究制订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调研和执法督导。通过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地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指导,检查地方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条例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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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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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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