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王子发案赔偿事宜尘埃落定,王子发获赔89万元。但王子发的父母觉得儿子受了这么大委屈,赔钱不是第一位,希望政府能公开恢复王子发的名誉,并公开道歉,同时失职的人也该负相应的责任(8月31日中国广播网)。
王子发冤案3年前其实就该得以昭雪,因为身在大牢的真凶3年前就已经向狱警自首。可当地司法部门却一直将冤案固执地捂到了现在,即便是在赵作海案后公众都在质问“全国还有多少赵作海”,王子发依然在大牢里继续着他3年前就该结束的无妄之灾——直到被媒体曝光,案件才异常迟缓地进入了纠错程序。
一个被冤屈公民的沉冤昭雪,不仅需要有被害人“复活”或者真凶主动自首这样极小概率的好运气,还需要当地官员没能捂住错案,或者媒体及时曝光——这是何等令人无语的残酷现实啊!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未看到问责程序的启动,一如此前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一样。
就像刑讯逼供对执法者而言是零成本,冤假错案似乎同样也是零成本,为之付出代价的只是具体执法者,谁都不去关心司法的公信力。无论佘祥林、赵作海还是王子发,永远都只是偶然的个案,制造冤假错案的司法潜规则依然畅通无阻,从来没有真正被拷问或追究过,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最后居然都是以私下解决的方式来了结!
无论是赵作海案,还是王子发案,善后程序几乎一样:理应被追究责任的当地司法部门,先是私下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然后私下商量出一个赔偿金额,错案追究程序就此结束——除了倒霉的纳税人为不菲的赔偿金埋单之外,知法犯法者依旧我行我素。
也许在当地,王子发案根本不能算错案,因为公安局只是宣布撤销案件,王子发连一份无罪判决都没能得到。既然如此,那还谈什么对刑讯逼供以及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追究责任呢?这里面根本没有反思与忏悔。可是,笔者还是要问一句:凭什么执法者草菅人命竟可以被如此私下解决呢? (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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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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