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保护记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正义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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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保护记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正义

2010年09月05日 13:47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日来,因采访取缔黑作坊而遭围殴的本报记者张志杰,感动了这座城市。“你是全省新闻工作者的优秀代表!”这是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伟对张志杰的评价;“为西安晚报能有这样敢讲真话、仗义执言、抑恶扬善的记者而骄傲。”这是陕西省记协主席尹维祖对张志杰的肯定。

  这些赞誉诚恳而深刻,既是对暴力行为的鞭笞和谴责,也是对记者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更是对所有敢讲真话、仗义执言、抑恶扬善、维护正义的新闻工作者的礼赞。是的,我们无法不为不法分子的暴行而愤怒,无法不为记者的不惧强暴而骄傲,正是因为有无数像张志杰一样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假、恶、丑才会更加恐慌,真、善、美才会更加昂扬。

  在向张志杰致敬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记者被打不是孤例。从互联网搜索“记者被打”这一词条,获得约27100000条结果,由此我们发现,记者被打似乎越来越“常态化”了。当然,换一种角度看,记者被打恰恰说明了记者这一职业的荣耀。因为这些监督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揭露了阴暗面等。张志杰被殴,就是如此。

  同时,还应该看到,记者被打,显然极不正常。记者的采访权实际上是对百姓知情权的一种延伸,如果记者采访屡屡受阻,屡屡被殴,公民的知情权何以完整呈现?

  近几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连续发出《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关于加强新闻采编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就在前不久还表示:“我们一向支持记者合法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坚决不容忍打击报复记者行为的发生。”所有这些文件和表态,都在保障记者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和评论权。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言者谆谆,但听者藐藐,有些被戳到痛处的人甚至不惜动粗和野蛮使用暴力,使记者处于危境之中。

  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就是捍卫公民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新闻媒体秉持正义和职业道德,将一些丑陋行为予以揭曝,既是履行权利和义务,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需要。

  如何保障记者的权益?应该看到,记者被打的背后有着社会原因,其中一个方面是在新闻采访及记者权益保护上,我们没有一部成形的法律。诚然,法律不健全是一个因素,但即便法律健全,那些拒绝新闻监督的人,会否敬畏法律,并不让人乐观。也许,为记者采访创设更法治更健康的生态,记者的权益才会更好地得到维护。

  知名学者展江认为,依法治国,落实宪法,应该体现在新闻法制更加健全,新闻道德准则更有可操作性,新闻职业组织的职能更加正常化,这几个环节共同构筑了一条维护记者权益的链条。斯言不谬!如果法律的尊严得到了捍卫,记者的合法采访权才会得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才能得到更好维护。

  上个月27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正义。 王石川(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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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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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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