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身份证验出了管理顽症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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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身份证验出了管理顽症

2010年09月27日 07:2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推算,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约在100万人以上。由此,被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公民被错误通缉、莫明其妙地收到银行巨额催款、固话催款单等怪事接踵而至。此外,复印身份证的被冒用也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公民权利屡屡被侵犯。(《检察日报》9月25日)

  每年丢失身份证有100万人,这数量可谓庞大;如果丢失身份证无关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被侵犯,那也算不上一件公共事件,可是像林贝欣、夏飞、郑冠群这样的因为遗失身份证而无辜被警方通缉、拘留,有的甚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事件接踵而至,这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如果再告诉你说,其实这些因为遗失身份证的公民完全可以避免无辜被通缉、被拘留,那就不得不反思身份证的管理问题了。

  按照北京一民警傅阳(化名)的说法,对于身份证挂失的查询———“由于目前公安信息系统的权限设置,一般民警很难查到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即便查询,其手续也较为复杂。”换句话说,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像挂失的银行卡一样自动作废,它很可能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于某处,不知何时突然引爆。

  许多人都丢失过银行卡,但只要及时挂失,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从银行卡的例子来看,说明在技术上要达到让公民遗失的身份证被及时知晓并自动作废并不难,只需要能实现信息共享和通过特殊的技术手段在身份证的芯片上植入相应的信息。

  一张身份证验出了有关部门的管理顽症。其实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一些更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可以让民警在通缉前都有权且方便地核对一下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可以让公民挂失身份证的记录实现信息共享,让银行、电信等多部门都能及时查询到公民身份证是否挂失了;可以对公民身份证实现技术上的升级换代,让被挂失的身份证在被人冒用时及时自动作废。

  在冒用身份证的问题上,还有许多工作能做,比如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和伪造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行为要立法进行惩处。更重要的是,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防范,在身份证管理、挂失等各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和对技术的改进,来尽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杨涛(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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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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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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