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撤销潘华山省高院副庭长职务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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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撤销潘华山省高院副庭长职务

2010年09月27日 15: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26日决定撤销潘华山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今年1月26日,杭州临安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8月初,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

  9月21日,潘华山“杀人分尸”案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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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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