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费改革将“就低不就高” 闲置房屋仍需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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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费改革将“就低不就高” 闲置房屋仍需缴

2010年09月27日 15:0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根据昨天本市(北京)公布的居民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试行办法,今年冬季开始实施的居民热计量收费,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增加居民负担:当居民热计量费用高于按面积收费额时,最终按照面积核算,如果居民热计量费用低于按面积收费额,就按照实际用热量收费。

  热计量收费的重要目的是节能减排。副市长黄卫说,去年本市要求学校在放假期间低温运行,图书馆、教室等室温要降低到5摄氏度左右。就这样一个措施,去年本市节约供暖燃气6400万立方米,节约下来的燃气能够满足一个中等省会城市所有居民一年时间做饭使用。

  方法 结算到楼按户分摊

  按照供热计量改革方案,每栋居民楼口将安装一个热计量表,每户居民家里也有一块分户热计量表。楼栋的热计量表在测算完成后,由全楼分户热计量装置对楼栋热量表计算的热量值进行分摊,计算出楼栋内各家的用热量。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燃煤锅炉的居民建筑基本热价为7元/平方米,市热力集团的基本热价为12元/平方米,燃气、燃油、电锅炉的为18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用户热量具体计算公式为: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如果一户居民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由市热力集团集中供暖,今冬明春采暖季结束后,该用户实施热计量用掉6000千瓦时的热量,则该居民应缴纳的供暖费为100平方米×12元+0.16元×6000千瓦时=2160元。如果按照原来的居住面积收费方式,该用户应缴纳的费用是100平方米×24元/平方米=2400元。

  收费 按面积或热量“就低不就高”

  今冬明春,本市10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建筑将开始实施热计量收费。按照昨天公布的供热计量管理试行办法,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住宅面积一次性收取供暖费。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方式收取,用户多缴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说,去年供暖季,市市政市容委在万科旗下的一个小区进行了调研,抽取17户居民测算热计量收费,结果发现有8户人家的实际用热量超过了按面积收费的原则,另外9户人家的实际用热量低于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不过,去年是本市56年来的一个寒冬,市政府从11月1日就开始供热,居民的实际用热量肯定要高于以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节能居民建筑进行热计量收费后,居民缴纳的实际用热费用肯定要低于按照面积收费。

  李楠说,“居民接受热计量方式收取供暖费有个过程,这样做的目的是打消居民对热计量收费的顾虑。等到本市供热改革全部完成后,就要实施真正的热计量收费了,居民需要按照自己实际使用的热量缴费。”

  焦点 闲置房屋仍需缴6成供暖费

  如果严格按照热计量收费,本市大批闲置房屋由于用热少热计量表不走,业主能够省下供暖费。李楠说,闲置房屋还是应该缴纳至少6成的基础供暖费,至于具体如何解决闲置房屋的供暖费收取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和供热单位协商减免供暖费的问题,只要双方没有意见,市市政市容委不会干涉。(记者贾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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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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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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