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意见竟收到“统发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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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意见竟收到“统发稿”

2010年10月04日 14:1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为一份“统发稿”,市人大代表裴蓁有点郁闷。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继续督办书面意见,裴代表在几天前的督办中讲述了“统发稿”的故事,“统发稿”不止让他一个人郁闷。

  今年市人代会期间,裴代表提出的一份书面意见由市房地局负责办理。在3个月的法定办理期限内,承办单位请几位人大代表开了个座谈会,并把书面意见答复交给了几位代表,大家一看,行文一模一样,毫无个性差异,毫无针对性可言,原来是一份——“统发稿”。

  统发稿,人大代表们还是听说过的,但那好像从来都不是给人大代表的。如今,统发稿竟然“功能延伸”了!

  人大代表的观点不一定对,而且肯定不会永远对,但建议权、批评权,是他们的法定权利。裴代表希望能在履职过程中得到知情机会,但房地局对他书面意见的答复,让他失去了知情机会。于是,他不满意。

  更何况,依据《代表法》,提出书面意见,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办理书面意见,则是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义务。每位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都该得到一份有针对性的答复。“统发稿”,起码反映出一些行政人员或者职能部门对待自身法定职责的态度——懒政。

  类似“统发稿”现象,无独有偶。市人大代表张雄伟也遇到了尴尬——市公安局的承办人员在答复他的书面意见时,张冠李戴,误把“人大代表”写成了“政协委员”。本月25日,主任会议督办书面意见时,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的回应是:这种办理代表书面意见不认真、不仔细、不负责的态度,要予以通报,严格按照代表要求改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成为谙熟自身法定权利、熟练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权利代言人”,他们对社会生活的深入调查,不仅让书面意见的数量逐年攀升,而且批评、建议也更具针对性、可行性。

  与此相匹配,职能部门的行政素养,也应水涨船高。(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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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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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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