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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名人”赵作海与公民赵作海

2010年10月12日 17:4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遭误判而坐了11年冤狱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出狱后没闲着,他正以公民代理身份免费帮助别人申冤。这是一个跨越了21年之久的案子,当事人段铁岭“发誓要为母亲申冤”。赵作海称这是出来后为社会做的第一件事,要办就要办好,但身份还是农民。(10月11日《成都商报》)

  这是一个颇有戏剧性的消息。很多网民说,赵作海能出来做点事儿为别人维权,颇为难得;笔者倒是以为,对于坐了11年冤狱的赵作海来说,最希望看到的是能安享晚年,继续面对“申冤”的话题似乎有点残忍。但赵作海似乎没有选择权——当他因为冤狱成为申冤名人之后,“一直以来找我的人都很多,啥案件都有”,他被赋予了太多的厚望,之所以最终选择了帮段铁岭,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孝子”。

  昔日蒙冤的赵作海,又凭什么帮人家打官司?与其说是打官司,莫如说是在“打关系”,大家找赵作海,是觉得他认识的人多,认识的记者多,甚至也能跟高级官员们说上话,而赵作海为了段铁岭的官司,已经“给省高院院长打过电话了”。换句话说,与其说此时的赵作海是一名“公民代理”,不如说他是一个“名人代理”,大家看重的,只是他的“名人效应”。

  这让人不由得想起多年前请总理帮忙讨工程款的重庆农民熊德明。当她成为一名“维权名人”之后,也遭遇着不同维权者上门求救的尴尬——甚至连喂猪的时间都没有了,专程跑到温州等地帮人讨要工资。别人看重的,正是她的“名人”身份,对方生怕一旦“得罪”被媒体曝光陷入“被动”——从熊德明到赵作海,逻辑如出一辙。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当赵作海只是一个“公民”的时候,他可能饱受冤屈,毫无话语权;当赵作海开始成为一个“名人”的时候,他可以得到当地官员、司法领域的尊重,从而甚至可以帮助别人维权。这理所当然地发生了,可问题是,“公民权”难道不应该是最大的最被尊重的权利吗?当大家挤破赵家门槛的时候,我们依稀看到的,是一群申冤无门四处窥伺“机会”的个体。

  司法公正的程度,显然不能光看聚光灯聚焦之下,那些冤假错案有没有被纠正,而要看没有人关注之下普通公民的权利之殇。名人只是公民的一种,我们理解公民段铁岭们找名人赵作海“帮忙”的苦衷,但作为司法领域的同志们,似乎更应该从这种苦衷中扪心自问,面对“名人”与“公民”,真的平等对待了吗?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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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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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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