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政府每年至少要为民办30件重要实事,同时,连续列入的重要实事项目要确保每年取得新的实效。《北京市重要实事起草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施行,这也是本市首次对重要实事的起草编制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规定,重要实事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急需解决且当年能够解决的重要事情。根据群众的迫切需求和本市财力实际,市政府每年为民拟办的重要实事一般不少于30件。在重要实事的起草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民意,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困难和问题,并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做好重要实事与本市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衔接。在完成征集意见、起草编制、审议确定和正式公布等四阶段起草编制程序后,重要实事将通过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记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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