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领导下井到底有没有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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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领导下井到底有没有用?

2010年10月19日 14:41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平禹矿难,理论上是不应该发生的。理由有二,一是两年前,此地发生过一起同类事件,14人丧生,因此,平煤集团是“一直严格按照规程,对发生过事故的综采工作面,进行区域和局部防止瓦斯突出治理”。二是这起事故中,平煤集团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派了货真价实的领导下井,而非一些煤矿“鱼目混珠”。

  正规的企业,正规的操作,正规的制度,但是悲剧依然发生了。悲剧发生时,身为领导的副总工程师,感到风流晃动,于是组织人员升井。可以说领导下井有用,因为矿难中受困276人,239人升井;但也可以说领导下井无用,因为26人遇难,并11人“生还可能不大”。

  领导下井到底有没有用?禹州矿难之后,不少声音认为,再多的领导也不及井下一个紧急避难所。诚然,理论上如此。不过,瓦斯治理时是不能下井的,安监总局早有规定,但禹州矿难还是发生了。上有规定若干,民有理论若干,矿难仍不断,原因在哪里呢?依我看,还是不够大。

  以紧急避难所为例。各类矿主、国企要讲效益,老板更是重利润,按安全要求建紧急避难所,听上去有道理,但这是“养兵千日”的费钱的活儿,而且密度不够不行,条件不够不行,不定期检查不行,作为老总和老板们一核算,矿难人员的抚恤金,未必超得过紧急避难所的成本,那谁去建?

  老总和老板的成本核算,不能说是冷酷,资本的本质就是如此。这时候,就需要领导。以世界范围看,应当是称为“领导力”,但在中国特色的管理环境中,二者实际上是一回事。

  在禹州矿难,领导力不是副总工“例行检查未觉异常”,或听到风流才知矿难,这样还不如一个带班组长。真正的“领导作用”,是上有问责高压,下有民意沸腾,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条人命就是一条大棒,管、罚、查、责,比亲自下井更令人战战兢兢。

  领导集体的智慧,并非不懂井下避难所,而是不知如何协调各种利益的轻重缓急。有指向的领导力,方可能将人命放在首位。只是从目前仍在频发的矿难看来,如此环境还未调适到最佳,即使副总工程师仍老老实实下了井。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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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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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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