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滇池违规捕捞最高罚5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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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滇池违规捕捞最高罚5万

2010年10月25日 15:0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8月的滇池封湖禁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随着鱼类数量的增加、个体的增大,加之滇池湖岸线较长,管理力量不足,滇池部分水域扳罾、下网等违禁偷捕行为近期有所抬头。昨天和前天,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领导亲自带队,分为8个检查组在滇池水面及沿湖岸边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违禁捕捞行为进行了查处。

  昨天上午10点,记者跟随滇池水面的一检查组乘坐快艇对官渡区、度假区水域进行了巡视。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巡逻并未发现偷捕行为。而昨天下午,当记者跟随沿湖岸边一检查组来到盘龙江入湖口时,发现了刚刚捕鱼回来的杨奶奶。检查组在渔船上发现了杨奶奶刚刚从滇池捕获的几公斤小鱼虾。检查组成员当场没收了杨奶奶的渔网,并放生了这些小鱼虾。“今天查获的违法捕鱼行为并不多,这主要得益于宣传力度的加大和近两天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昆明市滇管局渔业行政执法处副书记鲍跃明介绍说。

  昨天还了解到,为进一步将封湖禁渔,保护滇池的措施落到实处,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日前再次作出了违反封湖禁渔将依法处罚的规定。按此规定,封湖禁渔期非法捕捞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的,可处50至5000元罚款;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和其他限制使用的网具及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除没收捕捞工具外,可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执行政府相关规定、阻碍执法者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专项行动两天来,共现场收缴罾架4个,渔具1张, 轮胎和泡沫筏子3个;没收、销毁藏匿于滇池水边的罾架17个,网具90余张,虾笼、地笼40余套,轮胎和泡沫筏子27个,劝阻钓鱼人员389人次。 记者乔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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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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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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