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具体规定为,“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1.5m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10月30日《扬子晚报》)。
儿童火车票身高上限比以前的1.4m调高了10cm,但笔者认为这依然是个有限的进步。
以身高“论英雄”,这本身就不是对儿童群体的真正呵护。儿童发育情况不同,身高不一,导致“原本该享受的享受不到”恐怕不是个别;再者,“四五岁就长到1.5米以上的儿童”也未必是极个别,这样的“低限标准”显然还是“失之以严”。正基于此,国际上诸多国家列车的儿童票多以年龄为标准。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所指儿童“系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们为什么不尽早与国际接轨?
更关键的是,在铁路高速化、高价化的当下,建立在高票价之上的“儿童半价票”,价格可能依然让部分人群感到高得“离谱”,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像一些国家那样对儿童群体再“宽些”?按年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票价甚至是免费的儿童年龄段为什么不再宽松些?我们理当依据身份给儿童福利,而不应总是斤斤计较儿童会挤占多大空间。(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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