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以罚代"刑" 西安黑诊所致死案屡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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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以罚代"刑" 西安黑诊所致死案屡发

2010年11月01日 08: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情节几乎完全相同的黑诊所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件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屡屡发生。

  然而,就在几起案件发生的前后一年间,当地卫生监督所曾对辖区开展过两次集中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但遗憾的是两次行动均未取缔最后治死人的黑诊所。

  那么,作为执法者的卫生监督部门,到底在做什么?

  惨剧发生在2009年9月17日。当天16时许,周女来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王军开设的“康复诊所”,做人流手术。王军并无医师资格,也没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他没有犹豫,给周女打了一针麻醉剂,开始手术。不久,周女昏迷。不到两个小时,她就停止了呼吸。

  2010年4月17日,王军被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由于无法支付60余万元的赔偿,王军留给死者家属无法释怀的悲伤。

  这是一起典型的黑诊所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

  然而,情节几乎完全相同的案件屡屡在雁塔区发生:

  2010年3月16日,雁塔区双水磨村杨武武非法行医致患者董某突然死亡;

  2009年5月4日,雁塔区东三爻堡村非法行医的“红梅诊所”在给张某取节育环时,致其子宫穿孔、肠穿孔;

  2008年6月14日19时许,患者张某在雁塔区观音庙村非法行医的“冯大夫诊所”接受药物注射后几分钟,感到头部麻木,当晚22时许撒手人寰;

  ……

  同一地区,黑诊所案件屡有发生,谁在监管?其间有何蹊跷?

  为了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日前,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发现在多起事故背后竟然是卫生监督执法者在“推波助澜”……

  行政处罚书上提前填写违法内容,再批量复印,处罚单无被处罚人的签字确认,也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就在周女命丧“康复诊所”前的一年间,雁塔区卫生监督所曾对鱼化寨区域开展过两次集中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但遗憾的是两次行动均未取缔“康复诊所”。

  巧合的是,“红梅诊所”也经受住了“打击”未被取缔。

  而非法行医的杨武武在专项行动中并未“落网”,接受过行政处罚,药品、器械被没收,但接受处罚后,他仍继续“行医”,直至“医”出人命。

  种种线索,将案件矛头指向雁塔区卫生监督所。

  在审查雁塔区卫生监督所上报给西安市的打击非法行医月报表时,检察官发现,2008年至2009年,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共取缔非法诊所361户,其中202户无相应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存在严重的虚报嫌疑;处罚单无被处罚人的签字确认,也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对于罚没药品、器械不清点、不登记造册,对药品、器械的最终处理也无相关的审批手续和处理记录,大量的罚没药品去向不明。

  更有甚者,本当依据不同情况当场填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监督者不当场填写,而是将违法内容、适用的法律条款等事项事先填写好,再批量复印,使用不规范的执法文书进行行政处罚,未进行证据登记保全工作,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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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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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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