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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百姓敲诈政府”从何说起?

2010年11月04日 13:5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何谓敲诈?用法律术语表述,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而言,当事者要以被害单位或个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作为对象进行威胁。在现实中,政府处于绝对强势地位。有拆迁户在强拆中被打得头破血流,有的自焚身亡,这些被定性为“暴力抗法”。面对手持棍棒的城管、一脸杀气的拆迁人员,百姓纵然吃了豹子胆,用东北某县委书记的话来说,那叫“飞蛾扑火,以卵击石”,也根本不可能达到“敲诈政府”的目的。请问,在此情形下,王调研员希望看到的文章从何下笔? (徐林林)

  记者为何不报道“百姓敲诈政府”呢?这得有个前提,就是百姓正在敲诈政府,而政府无能为力。倘若这个前提存在的话,媒体当然应该报道。问题在于,房子是老百姓的房子,甚至是他们唯一的财产,有时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政府官员去找他拆迁,他想要高价,在情理之中;若觉得要价太高,政府可以不拆。若涉及公共利益,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遗憾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百姓还没有来得及“为难、刁难和敲诈”,政府的暴力拆迁已经上门了。是的,拆迁可以拆出政绩,可以拆出高楼、拆出超级富豪,但拆走了民心,拆走了这个民族的未来。 (刘义昆)

  伤害公众的“雷语”越多,越说明官与民之间存在矛盾和隔阂。当前,政府和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但防微杜渐总不会错。一条条伤害公众感情的“雷语”,绝对不是官民关系和政府与民众感情的“润滑油”,只会是加剧社会矛盾的“沙子”。清除“沙子”势在必行,否则必将影响执政之基,必须坚决从思想上和灵魂深处对一些地方官员进行教育和引导。

  (毕晓哲)

  拆迁官员为何能干涉记者的报道权,其实是一种霸道作风在作怪,是心里有鬼,是后怕,怕监督,是不让记者监督拆迁。记者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不用拆迁官员给记者上课,拆迁官员干涉记者的采访权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是不务正业,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白峰)

  尽管说这些话听上去挺刺耳,你把它说成是“雷语”并不过分,但如果你不偏激的话你就得承认,人家说的就是大实话。他说:“现在全国关于拆迁都挺乱,你应该找人大探讨这个问题,这是人大的事,你一个记者能整明白?好好研究别的事情吧。”这恐怕是导致“想拆就拆”乱象频现的主要原因吧?关于拆迁的问题现在谁都解释不清,官员们关于拆迁的“雷语”频现,除了为自己辩护外,其中无奈的成分同样存在。在现有情况下,拆迁根本就无法可依,而“为了发展,就得拆”也是没办法回避的问题。

  (刘兵)

  要驳斥“敲诈政府论”必须首先理清三个问题:“拆迁”为了什么?“强拆”能否避免?如何实现依法拆迁、公平拆迁、和谐拆迁?只有直面和解决好政府与被拆迁户的矛盾、拆迁行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才能有效规范普遍存在的拆迁乱象,遏制强拆悲剧的发生。应该说,“敲诈政府论”道出了官员们面对拆迁“阻力”的无奈心声。然而,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既然老百姓借“拆迁”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放弃拆迁不就没事了吗?是政府为了“政绩”和“形象”的需要,找到老百姓拆迁,又不是老百姓“强烈要求”政府拆迁,到底谁为难了谁,谁刁难了谁? (张玉胜)

  事件背景:

  “现在全国关于拆迁都挺乱,你应该找人大探讨这个问题。”“你应该报道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影响回迁房的症结在什么地方!”11月2日,当记者因为当地的一起强拆事件采访长春市高新区拆迁办调研员王洪义时,得到的却是这样几句雷人之语。(据11月3日《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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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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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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