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过政策扶持、加大地震灾区重建和发展力度等方式拓宽就业门路,到9月底,地震重灾区99.9%的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提前实现“重灾区98%以上的家庭2010年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目标。
四川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通报的数据显示:1至9月,地震重灾区城镇新增就业1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1%;帮助694户城镇零就业家庭、43563户农村失地无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地震发生后,在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四川省迅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特殊政策。2010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促进汶川地震重灾区群众就业的意见》。四川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先后向地震灾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7亿多元。
积极开展对口就业援助。四川省政府与18个援助省(市)签订了对口就业援助协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加强与援助省(市)的沟通、协调,共帮助175.4万名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其中异地转移就业近20万人。同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共安置灾区群众23万余人。
倾力帮助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减缴、缓缴因灾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社保费33亿多元;对暂时失去岗位的灾区企业职工,进行失业预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稳定了10余万职工队伍。采取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鼓励支持灾区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2009年为灾区群众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
四川省深入开展“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受灾群众安置点设立工作站、就业援助大篷车。两年来,共为灾区群众举办招聘会1500余场,培训灾区群众近90万人次。(记者刘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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