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贾福兴近日表示:这几年发生在中央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力,严格执行职务消费制度,按照预算标准消费,职务消费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开,透明运行。
早在2006年,国资委就下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央企领导用车、出国考察、业务招待等职务消费,要求提高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透明度;去年底,有关部门又联合下文规定,按照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央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但是,在不少人眼里,一些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仍然如谜一般。
只向职工公开,似乎不够。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向公众公开呢?
央企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作为其出资者的全体国民,同样也有监督央企领导职务消费的权利。
虽说有些职务消费是必需的,但如今在一些央企,领导职务消费发生了异化,有的成了变相的高福利,甚至是腐败的渊薮。职务消费有时成了深不见底的筐,住房、汽车、宴请、疗养、旅游,连送请、贿金都能往里装。
一些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每年有多少,百姓们并不知道。但中石化前老总陈同海每月挥霍120万元的消息却很是骇人。试想,如果在陈同海案发前,其职务消费就能公之于众,他还敢如此大手大脚吗?
“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李荣融时任国资委主任时,在规范中央企业领导人年薪收入的同时,提出要逐步规范像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这样的“旁门”。怎么清旁门?依笔者见,说一千道一万,只要向公众公开,一切便足矣!(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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