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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县权改革最后谁来监督“一把手”?

2010年12月07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县委书记的权力描述,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县委书记堪称“中国权力最大的官”,除了外交、军事和国防,其他权力都具备。江苏睢宁破题的关键是县委书记自我限权,但政策能否真正得到严格落实并保持下去仍是成败的关键。(12月6日《京华时报》)

  “郡县治,天下安。”无论治国或施政,“县权”历来是中国政治架构中的关键点。经过江苏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成都市武侯区三个县级行政区一年多的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已成为公众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期待,也是纾解基层矛盾、整顿吏治的现实期待。规范公权力,对县委书记限权、及至严管各级干部,这正是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题中之意。

  解读睢宁的政通人和,离不开一个核心层面:县委书记的道德自觉,或者说是政治自觉。正如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所说:“如果‘一把手’不想动、不愿动,或者不真动,那在现有政治管理体制下,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公开透明,就很难推行。即便有所举动,也容易沦为作秀表演。”这话说得很真诚,也发人深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被称为是一场县委核心权力的“自我革命”,是一道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深层次命题———但与这场为县委书记“确权勘界”的制度改革相伴生的,是社会各界对试点样本能否复制的深度关切。

  如果目光看得更长远一点,除了睢宁县,其他两个试点区,同样有一个鲜明的共性:改革的特色与“一把手”自我限权、主动还权息息相关。对于试点改革中的问题与阻力,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研部教授李习彬一语中的,“改得好不好,推进难不难,关键就在一把手!”如果没有德才兼备且大刀阔斧的“个性官员”,在公权无法自我祛魅的现实语境下,权力如何“自我”限制、如何“主动”让还?换言之,如果改革对“官德”高度依赖,如何保证其可持续性、如何能避免人去政息?

  其实,自觉性未必是个靠谱的东西,因为诱惑的阈值与自觉性的底线,很难说清楚谁会突破谁。近年查处的诸多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中,犯罪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贿赂;二是在建设工程、企业转制中谋私。更耐人寻味的是,“多数落马的县委书记并不是在任上,而是被调往其他岗位后,或是因为辖区出现重大公共事件,其贪腐行为才被立案调查”。县委书记在位时权力之大、权力之密、权力之稳,可见一斑。

  在固化而稳态的县委权力背后,是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其优点是强化了行政效率,缺点在于牺牲了决策公平与理性。真正要使得县权改革具有可复制性,就得强化制度性的倒逼机制,以“制度削权”代替“自我还权”:把本该高度制衡的权力捋顺归位,让高密度的“一把手负责制”有序变身为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负责制”。

  正如有学者直言,如果“将王天琦的事迹拿到中央党校来讨论,100个县委书记有99个会反对,他们会反问,‘这不是人治吗?’”抛开试点改革中的人为痕迹不说,在权力硬通货是个不争事实的当下,县权改革若一味依赖“英雄路径”,迟早绕不开那个老问题:说来说去,最后谁来监督“一把手”?(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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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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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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