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河北省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丁绣峰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马福华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福华,1963年5月出生,衡水市枣强人,1984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履新前为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记者 韩月)
马福华同志简历:
1980.9-1984.7河北农大园艺系学习;1984.7-1986.10衡水市何庄乡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1986.10-1988.10衡水地委研究室、党史办干事;1988.10-1996.1衡水地委行署办公室综合科科员、副科级秘书、科长;1996.1-1996.7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1996.7-1998.4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8.4-1998.11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1998.11-2001.6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2001.6-2002.2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2002.2-2003.2衡水市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0.9-2002.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3.2-2003.4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2003.4-2006.5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2006.5-2006.6桃城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2006.6-2010.12桃城区委书记。
具体任免名单如下: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2010年12月7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丁绣峰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报衡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7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2010年12月7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马福华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7日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博】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