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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福华任河北衡水市副市长

2010年12月09日 15:1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马福华(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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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河北省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丁绣峰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马福华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福华,1963年5月出生,衡水市枣强人,1984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履新前为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记者 韩月)

  马福华同志简历:

  1980.9-1984.7河北农大园艺系学习;1984.7-1986.10衡水市何庄乡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1986.10-1988.10衡水地委研究室、党史办干事;1988.10-1996.1衡水地委行署办公室综合科科员、副科级秘书、科长;1996.1-1996.7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1996.7-1998.4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8.4-1998.11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1998.11-2001.6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2001.6-2002.2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2002.2-2003.2衡水市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0.9-2002.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3.2-2003.4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2003.4-2006.5桃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2006.5-2006.6桃城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2006.6-2010.12桃城区委书记。

  具体任免名单如下: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2010年12月7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丁绣峰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报衡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7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2010年12月7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马福华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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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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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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