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这也使“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将有结果。情况说明称,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影响,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12月16日《新京报》)
先前,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材料中指出,由于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及面粉加工工艺改进,要求在面粉加工过程中停用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这种提法虽然委婉,却令人引起猜想。作为粮食最高主管部门,应当说其提请禁用是有依据,只不过出于某种影响没有直接言明。
按说,在“增白剂”对人体存在影响和危害还有争议的情况下,本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就应当先禁止使用,而不是等论证其有害之后才实施。恰恰相反,是禁止后,通过论证其无害甚至有益时,才可以使用。卫生主管部门的这一做法,无疑有些本末倒置,耐人寻味。先前坊间传闻面粉增白剂存废暗藏利益博弈,看来不是空穴来风。
目前食品行业有各种食品添加剂达数千种,而且还在不断进行品种更新。如此众多的食品添加剂,连主管部门都直言“难以监管”,其安全性如何,就值得怀疑。很多案例说明,添加剂存在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及时发现。2005年卫生部曾经明令禁止另一种面粉处理剂——溴酸钾。因为有科学证据表明这种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尽管食品企业强烈反对,卫生部还是把溴酸钾从食品添加剂的目录中拿掉。
食品安全要多行“未雨绸缪”的原则,少搞“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补救。因此,在对待食品添加剂上面,一方面要坚持慎用原则。如果对身体无益,就没有必要添加。换言之,就是必须用的才用,可用可不用的就不用,不能用的要坚决杜绝;另一方面要严格“准入门槛”,实行“安全认证”和“许可制度”,经过多方安全论证后才确定是否使用。任何先使用,再论证,再禁止的做法,都是不科学、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于面粉增白剂,目前存在很大争议,安全性也有待认证。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卫生部门的当务之急,是紧急叫停,而不是借公开征求民意之名,行拖延时间之实。因为在现实情况下,民意情况已经十分清楚,已经不用再征求。既然已经决意叫停,就没有必要再实施一年的缓冲期,让潜在隐患继续存在,要知道,相比食品企业利益,人民的生命健康才是第一位。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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