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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人员聚集场所建筑需抗6级以上震裂

2010年12月28日 23: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2月28日电 (连肖)记者28日从重庆市地震局获悉,《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重庆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建筑至少需抗6级以上地震裂度,相当于5级以上地震。

  重庆市地震局局长陈铁流称,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重庆的学校、医院受损严重,且造成了人员伤亡。因此《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规定,该市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文体活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建筑,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和施工,建筑抗震裂度至少要高于6级,相当于能够抗击5级以上地震。

  条例还规定,重庆市区两级政府要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空旷区域,或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场所,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设标志向社会公布。学校每学年应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疏散演练活动。

  陈铁流说,目前,重庆的地震台网能监测到2.2级以上地震,对于该市主城区1.5级以上的地震,均能锁定具体区域。重庆现已实施的“校安工程”正在对该市所有校舍鉴定加固,预计明年可全部完成。

  据悉,重庆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中段东侧,辖区内分布有5条区域性基底断裂,有中等地震活动背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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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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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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