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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乡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 “垃圾革命”显成效

浙江城乡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 “垃圾革命”显成效

2021年11月25日 14:0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浙江城乡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垃圾革命”显成效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作关于检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屠轶钦 摄

  中新网杭州11月25日电(张煜欢 张雨滴)此间举行的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作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作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浙江“垃圾革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30日,浙江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为-3.41%,率先成为国内生活垃圾“零增长”的省份。

  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垃圾减量

  根据《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近年来,浙江严格落实垃圾总量控制要求,依法制订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电商快递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与回收情况报告等制度,完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推广“智能账户”“两定四分”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模式,全面提升分类质量和回收利用效率。

  截至9月30日,浙江全省已建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2698个、示范片区158个、分拣中心222个、回收网点7600多个。快递业电子面单使用率99%,寄递企业使用快递循环中转袋比率已达率90.8%,每年可减少一次性塑料袋4亿余只。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作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屠轶钦 摄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作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屠轶钦 摄

  李学忠指出,目前浙江源头减量的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力度不一,源头管控仍需加强。如塑料污染依然是一个顽疾,由于缺乏判断塑料制品是否可降解的知识、可降解材料的塑料制品成本高、对塑料制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监管难等因素制约,该省城乡商家、农贸市场、外卖等仍然违规使用塑料制品、不可降解材料外卖餐盒等。

  报告建议,要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现有的垃圾分类模式和体制机制进行迭代优化和升级,进一步提升分类效能;继续深入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快递绿色包装、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等专项行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强化区块功能,科学配置装备,提高再生资源分拣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处置能力

  为提升垃圾处置能力,浙江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2019-2020年,浙江新(改、扩)建垃圾处理设施69座,新增日处理能力3.45万吨。截至目前,该省共有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30座,总处理能力9.43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基本实现了县县“全覆盖”,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在中转站改造提升方面,浙江制定下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行动计划,督促各地对不合格运输车辆进行改造;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下发行动计划和现场调查指南,指导各地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全面提升垃圾运输、中转、处理综合能力。

  高兴夫表示,下一步浙江将结合该省“十四五”规划,开展低、小、散垃圾处理设施集中整治,对垃圾处理落后工艺、老旧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将流化床焚烧工艺全部改为炉排炉,重点治理不规范的垃圾中转设施和“抛酒滴漏”不合格运输车辆。

  此外,浙江还将在数字赋能垃圾分类上下功夫,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省级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打造省域设施能力平衡调度、焚烧厂运行监管、粮食浪费监管等应用场景,跨部门、跨领域联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一张网”监管。(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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