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慈善条例》9月1日起施行 设立“重庆慈善周”

分享到:

《重庆市慈善条例》9月1日起施行 设立“重庆慈善周”

2022年09月01日 1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重庆9月1日电 (记者 钟旖)记者1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市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重庆慈善周”。

  据介绍,《条例》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推动补齐慈善监管领域短板,通过建立慈善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支持性措施,推进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强化慈善人才建设,浓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条例》从实践需要出发,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细化。比如“规范互联网慈善”,《条例》明确,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的监督管理。

  又如“规范引导个人求助”,《条例》限定个人求助的条件是个人为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困难的需要,并对求助方式和渠道进行指引;规定求助人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合理确定求助上限,公开受助款物用途及剩余款物处理方式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结合各方面意见,完善了相关内容。《条例》明确,发生突发事件时,市、区县政府应当将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慈善资源,提供需求信息,畅通捐赠物资收储、调配、通关、运输、发放的便捷通道,引导各类慈善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需求信息,依法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募捐活动,及时公开慈善捐赠款物的募捐、接受和使用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邓琳表示,为推进《重庆市慈善条例》贯彻落实,下一步,该局将加大慈善组织和慈善人才培育力度、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推进社区慈善,让人人慈善、随手慈善、就近慈善成为现实,助力解决民众的“急、难、愁、盼”。(完)

【编辑:唐炜妮】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