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一府两院”出台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通报,从而扩大代表知情权和参与性。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转发了《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要建立重要工作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的机制。
市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前要听代表意见
意见规定,要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信息工作机构定期要向人大代表提供信息沟通情况,保障信息来源,丰富人大代表知情内容。
意见还规定,市政府每年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也要在确定前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此前,北京往往是在政府实事初步确定之后,才征求代表意见,这样反馈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而2008年的政府实事,很早就有市人大代表参与并提出建议。据了解,在目前已经初步决定的政府实事中,就有不少来自于人大代表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明年调高1000元
意见还要求,要健全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加挂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的牌子,承担为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出议案和建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供服务。市人大常委会给予经费补贴,比如区县选出的市人大代表在50人以上的,每年补贴办公经费6万元;不足50人的,年补贴经费5万元。
同时,从2008年起,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每年4000元调整为5000元。
(记者蒋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