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打价格违法
2008年01月13日 22: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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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三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签署第五一五号国务院令,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决定已经一月九日国务院第二百零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新修订的《处罚规定》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三是具体细化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规定通过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属于哄抬价格,“其他手段”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四是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严密监管。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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