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新规执行走偏 法院间搞固定对应管辖须"刹车"

2008年02月01日 13:56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针对2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院日前对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要求正确适用这个规定,防止执行中走偏。

  据了解,在此规定正式实施之前,不少法院已经参照相关规定具体开展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针对已经出现的苗头和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这个通知。

  通知强调,行政案件指定管辖要防止形成法院之间固定对应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在指定管辖法院时,不能形成两个法院之间规律性的固定对应管辖,防止因此产生负面效应,影响指定管辖作用的发挥。

  通知指出,在确定行政案件管辖时要以确保独立公正审判为目标,对于可能存在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司法情形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报请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要依照规定及时作出指定管辖或者提级管辖的决定。

  通知明确,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的启动由当事人起诉和人民法院决定相结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对于可能存在影响公正审理事由的,应当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决定自己审理;如果认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能够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与效率,也可以书面告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案件管辖的确定应当坚持以指定管辖为主,确有必要时再选择提级管辖,尽可能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通知要求,指定管辖要兼顾方便诉讼与案件平衡,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尽可能采取就近原则。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当考虑当事人的困难和负担,必要时可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同时,还应注意通过指定管辖,适当均衡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工作量,使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记者 袁定波)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