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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暴力事件无辜死难者家属将获20万元抚恤金

2008年03月29日 08:5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3月22日,拉萨以纯服装店店主石海宁在自己的店铺废墟前悲痛悼念在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中遇害的员工。在拉萨3月14日发生的打砸抢烧破坏活动中,该店的五名女员工被不法分子活活烧死在店中。 中新社发 廖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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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政府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的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说,对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记者 拉巴次仁)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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