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给予城市贫民福利。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用。”日前,知名学者秦晖在深圳演讲时用诗一样的语言对贫民区做了如是赞美。他认为,可以用设立贫民区的方式,解决中国城市化过程中“那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移民”的安居问题。(见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用“贫民区”而不是“贫民窟”,这体现了中国学者的智慧。两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秦教授并没有解释,但综合他整篇的演讲来看,“区”只不过听起来不那么刺耳罢了。
虽然秦教授用了“自由”、“福利”等美好的字眼来装饰贫民区,但对贫民区有一点感性认识的人,不见得会同意。美国《史密森学会会刊》一位记者在印度孟买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看到:在这片面积1.7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拥挤着100万人,巷子里堆满了废品和垃圾,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记者的结论是:“这里是城市里的地狱!”
不少国家的贫民窟无一例外都是当地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流行病的渊薮,是黄、赌、毒泛滥和黑社会控制的地盘。任何一个城市的市长,都不会把自己城市有贫民窟作为比别人“高一头”的理由,相反,他们提起贫民窟来总是会满面羞愧,把它看成亟待治愈但又难以治愈的“城市之癌”。
也许有人会为秦教授辩解,设立贫民区是一种无奈之举,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安顿下来。但在我看来,这一举措不仅没有改变城市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反而可能把这种歧视制度化。对于城市的雇主来说,由于无须考虑农民工返乡的费用,他们甚至可以把农民工的工资压得更低,而城市的管理者也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不承担贫民区居民的任何福利。这一点只要看看孟买贫民窟的状况就知道了。
如果我们真的关心农民工的自由和福利的话,那首先就应该为农民工争取一种自由,即免于堕入贫民区的自由。要知道,一个人一旦堕入了贫民区,很大程度上相当于被主流社会所抛弃,还有多少自由、福利可言呢?
从更加宏观的角度看,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用贫民区来解决城市化问题,也是很难想象的。在大规模的贫民区里,我们看到的可能不是自由和福利,而一种大规模的灾难。
解决中国的城市化问题,如果说不能照搬西方经验的话,那么照搬孟买或其它地方的贫民窟模式就更危险。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城市化还是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既定方针,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在农村也能过上一种富足安适的生活;二是给愿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以同等的国民待遇,提高工资占GDP的比例,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过上一种有基本尊严的生活——至于贫民区,就还是让它留在国外吧。(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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