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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2008年05月08日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在5月5日召开的全国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坚决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张新枫指出,两年的专项斗争情况表明,目前,我国的黑恶势力犯罪仍处于活跃期,滋生发展周期缩短,侵害领域和行业扩大,组织性隐蔽性增强,对政治领域的渗透加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生活秩序和基层政权建设都构成了重大危害。尽管这两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突出成绩,但黑恶犯罪的本质特征和严重危害性,决定着我们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工作一时一刻都不能有丝毫放松。

  张新枫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地为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撑腰打气,把打黑除恶民警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要抓好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责任,逐案落实办案责任。要特别重视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全国“打黑办”督办、转办的举报线索打掉涉黑组织57个、恶势力115个。但是,线索核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张新枫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发现能力,切实树立“情报导侦”理念,强化对黑恶势力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管理和研判。要提高侦查能力,对隐藏较深的涉黑犯罪组织,要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摸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和组织结构,适时破案、适时抓捕,一网打尽,务求全胜,千方百计摧毁其经济依托,深挖“保护伞”,收集好、收集足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做到除恶务尽。要提高办案能力,紧紧围绕涉黑犯罪的特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特别要注重收集组织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方面的证据,把证据搞确凿、搞扎实,确保斗争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协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庄会宁)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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