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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公开透明才能让中国慈善站得更直

2008年05月22日 05:5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公众对捐款的关注程度提高,对公益组织的要求更高,其实非常正常。慈善组织人员的贡献也不应被体制上的缺陷所抵消,而这一切都需要制度的进步。

  汶川地震发生后,震区之外的人们也受到极大震撼,人们期望以自己的一点点力量去支持那些家园破碎的同胞。在我的生活圈里,几乎找不到没捐过款的人。据统计现在海内外的捐款已达160个亿,相信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加。随着捐赠款物分批投入救灾,善款使用的透明和公平,越来越为公众所关注。

  必须要承认,许多慈善组织为这次赈灾积极行动,特别是一些一线工作人员,其行为令人感动之处举不胜举。但也要看到,公众的慈善要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捐钱捐物这样一个肤浅的层次了,他们希望实现直接的、有效的、规范的慈善捐助。

  日前,举办网络募捐的网易把网友捐款转入廖冰兄基金会。这个基金会很有特点,其组织者廖陵儿和一群工作人员热心服务、不计得失,廖大姐经常为某个失足少年的琐碎事务而多日奔波,却节俭到苛刻的地步———大部分出行都靠公交车,出租车票都很少在报销账目中出现;同时每年他们都会主动把自己的账目公开,我也曾经被邀请去审核他们的账目,结果,其清楚细致恐怕许多企业都难以企及,而每一笔花费都称得上对得起天地良心。所以网易选择与其合作,并非偶然。

  但问题在于,和大部分中国的慈善组织一样,这个基金会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并非建立在制度监督和规范性的内部结构上,而是依赖于基金会组织者和工作人员的自律。要想中国的所有慈善组织都能够达到这一境界,恐怕只有制度而非人心才能实现。所以,以下工作是相当必要的:

  首先,是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分别于1993年、1999年通过。这是我国公益事业的好消息,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尽快完善。公众要求慈善组织公开账目和捐款去向,这本是对公益组织最基本的要求,但有些慈善机构这方面的工作并不到位,法律法规对其的要求不完善是重要原因。

  其次,是慈善组织体系有待尽快发育成长。尽管中国有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但也就这几家,显然很难适应活跃的公民社会。而如果高门槛挡住了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和成长,不利于慈善组织的竞争和监督。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这句话不但适用于政治领域、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公益领域。

  此外,公众也尚未形成真实可靠的慈善理念和找到规范可行的慈善途径。有媒体报道说,体育界有人表示要在灾后重建时再亲赴灾区现场,自己出钱自己找人设计施工,看着灾区人民把家园和学校重新盖起来。

  这些行为的出现固然表明公民社会本身行动能力和要求的提高,但这并非慈善的常态,最终我们还是要依赖专业的组织去做慈善。所以,打造信得过的高效的公益组织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说到底,慈善组织人员的贡献也不应被体制上的缺陷所抵消,而这一切都需要制度的进步。我想,当捐款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的时候,规范运作的慈善组织也应该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唐昊(广东 学者)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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