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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2008年06月07日 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7日电 中国气象局网站消息,中央气象台预报,从6月7日至10日,受冷暖气流共同作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西部和北部、江汉、江淮等地自西向东将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上述部分地区降雨量可达大到暴雨,局部地区有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于7日上午9点30分宣布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具体命令如下:

  一、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监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气象探测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重庆市气象局、贵州省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安徽省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广西区气象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他相关省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形势发展,确定进入应急状态。

  二、以上各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业务岗位要针对此次天气过程及其可能带来的山洪、城市滞涝、江河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影响,按职责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

  三、中央气象台要及时组织与有关省(区、市)气象台的天气会商,各有关省(区、市)气象台要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四、国家气候中心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灾害影响分析和过程评估材料;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做好卫星监测和灾情分析;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气象探测中心做好业务监控和技术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要做好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

  五、各有关省(区、市)气象局根据需要和要求适时开展加密观测;要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准备。要切实加强应急联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并注意做好灾情监测、评估与上报工作。根据当地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各应急响应单位在响应期间每天16时前须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七、中国气象局将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省份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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