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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各省市举办“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2008年07月18日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7月18日,是中国首届 “海洋宣传日”,今年的活动将与奥运结合,主题定为“海洋与奥运”,主场设在奥帆赛所在地——青岛,广东分会场宣传活动设在汕头龙湖区新港游泳场海滩。图为现场汕头渔民舞起当地特有的“水龙”庆“海洋日”。 中新社发 刘卫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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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中国海洋局网站消息,今天是中国首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弘扬海洋文化,增强人们的海洋意识,国家海洋局将在青岛主会场举办隆重而又热烈的“全国海洋宣传日”启动仪式等活动。与此同时,全国沿海各省市也将在今天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公众宣传活动。

  为搞好这一活动,国家海洋局于今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日标志、口号、主题歌曲征集活动,在动员公众力量参与的同时,达到了提前宣传、预热的效果。全国沿海各省市也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制订出相应活动方案。

  通过紧锣密鼓的前期筹备,中国沿海各地将在今天开设“海洋宣传日”分会场,通过开展清洁海滩活动、面向公众的社会咨询活动、海洋科普教育活动、海洋环境保护行宣传活动、海洋开放日活动、海洋高新技术研讨会、海洋事业成就展、全国青少年海洋知识夏令营、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等活动,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者积极宣传海洋、认识海洋。

  据悉,1994年12月,联合国在第49届大会上通过了由102个成员国发起的关于号召各国共同举办“国际海洋年”的决议,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并确定7月18日为当年的世界海洋日。

  今年恰逢“’98国际海洋年”10周年,为弘扬海洋文化,增强人们的海洋意识,动员社会公众共同保护海洋这一人类共同财产,国家海洋局、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中宣部新闻局联合22个单位和部门,从2008年开始启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7月18日。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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