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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村党组织直接选举需报县以上党委批准

2008年07月23日 05:3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中组部近日表示,各地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需报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

  今年开始,全国共有17个省份进行村级换届选举。中组部和民政部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中组部和民政部表示,要探索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等做法,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各地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需报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由省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另作规定。

  中组部和民政部在通知中表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候选人向村民群众进行竞职陈述。(记者郭少峰)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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