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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已有14.6万人异地就业 就地就业64万人

2008年07月31日 11: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31日电 今天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该部组建后首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7月27日,地震灾区已实现异地转移就业14.6万人,实现就地就业64.2万人。

  尹成基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抗震救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就业援助。积极研究拟定灾区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筹备国务院召开的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座谈会,落实19个省区市和广东省深圳市与3个灾区省份签订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同时,指导灾区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加强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定和扩大灾区的就业。

  (二)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这次地震对做好灾区群众的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经办服务系统受到严重损毁,现在这些系统通过在灾区设立经办点,相关工作也都及时恢复,有很多灾区受伤人员都是参加了工伤和医疗保险的,同时,受地震影响部分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这也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就使我们面临着增支与减收的双重压力。我们会同灾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兑现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保证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指导灾区认真做好劳动关系的调处工作,引导重建企业和吸纳农民工的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研究涉及企业职工安置、保障基本生活、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会同工会等部门,共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抚工作,保持了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

  (四)做好灾区农民工工作。各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时掌握输入地灾区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安抚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要求返回灾区的农民工足额支付工资,切实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稳定,确保农民工从灾区返回后能够顺利、稳定就业。

  (五)为灾区提供人才支持。根据灾区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我们及时为灾区补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支持。加强灾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积极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引进国外智力。分别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17个部门开展了23批次表彰,共表彰90个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129名系统“抗震救灾英雄”。

  (六)编制恢复重建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会同灾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摸清灾区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社会保险经办场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技工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全国对口支援的范围和统一要求,指导有关支援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对灾区提供支持。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从职能职责出发,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对口援助。安排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本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积极接受灾区学生继续在对口专业学习,已有2700名灾区学生转移到北京、江苏等16个省市继续就读。对在地震中成为孤儿、并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组织到各地技工院校学习。(据新华网文字整理)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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