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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不能放任部门利益成公众“天敌”

2008年08月27日 10:31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昨天,新华网登出了两则关于利益争端的消息。

  一是山西省政府目前正计划投资千亿修一条铁路货运专线,遭到铁道部门“阻挠”。地方政府的报告中,铁道部门占股30%,而在铁道部门的报告中则要求占股35%。二是,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22天后,《反垄断法》的3个共同执法部门——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都完成了机构设置。反垄断“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格局已经成形。

  铁道部门和山西省政府的争端很好理解,至于反垄断法由“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是否能发挥更大效力,尚有待观察,但不争的事实是,出现三足鼎立的执法体制,绝非仅仅为了执法方便,而是与部门利益有很大的关联。正如法律学者蒋泽中所称,实际上原来是希望1999年到2000年期间争取出台《反垄断法》,到现在迟滞了将近10年,是多方利益的博弈。三足鼎立的执法体制背后,跳跃的正是部门利益的身影。让人忧虑的是,当下,部门利益已经越来越汹涌澎湃,部门为了谋取自身利益也越来越堂而皇之,部门之间的博弈也越来越激烈,有时不惜互相掣肘,这就不仅耗费了巨大时间,还损害了公共利益。

  这方面的例子俯拾皆是。燃油税改革为何持续10多年而无法破冰?背后隐匿着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交通部门这三方的利益。新医改方案久久难以面世,有学者指出,该方案的出台一再延迟,不是缘于学者的争议,而是受制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博弈。坊间曾如此描摹一些部门争夺利益的姿态:许多行政机关对待有利的职责(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就像击鼓传花一样惟恐落在自己身上。如此辛辣描写,可谓传神而入木三分。

  部门利益一挥拳,公共利益就受伤,这就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显而易见,诸如医改方案不出台,燃油税改革难施行,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

  悠悠万事,公共利益最大。但是,“部门利益”却一直在充当公共利益“天敌”的角色。何以避免权力部门化,公共利益部门化?建立利益回避制度或可一试。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制定公共政策,让那些利益相关部门避嫌,起码界定清楚这些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江苏 王石川)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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