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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照事件一审后再掀波澜:正龙拍虎还是"顶缸"?

2008年10月06日 09:5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九月二十七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返还所得两万元奖金。 中新社发 程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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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虎照事件”一审判决周正龙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周正龙也在庭上称假虎照系一人所为,没有其他人参与。至此,事件彷佛尘埃落定。近日,随着媒体报道的深入,有越来越多网友和打虎派质疑,假虎照不是周一人所为。中科院研究员傅德志在其博客列举证据事实并声称,周老虎的实际拍摄者就是陕西省林业局新闻中心原主任关克。争论不休之下,网友不禁再次提问,持续近一年的周老虎事件,幕后真相何时能真正揭晓?

  傅德志:

  关克是幕后黑手

  9月27日,傅德志在博文《周老虎世纪大审判:三个关键证据证明老周是顶缸的!》中直言周正龙是替罪羊,并罗列三个疑点:“1、71张照片中老虎头上始终顶着的一片大叶子是道具,周正龙竟然不知道这个道具来源?2、闪光灯———40张数码照片中,第9张使用了闪光灯,之后又拍摄了20多张。周正龙一直描述拍摄过程是闪光灯亮了以后就扔掉照相机逃了,那以后的照片由谁完成?3、拍摄时间———周正龙声称2007年10月3日在山里拍摄野生华南虎,晚上9点至10点钟才回到家里,但该日下午5点钟左右,至少两批5个以上的人见到他在村子边上活动,这个央视《新闻调查》揭示过的细节不解释清楚,周当然难圆其说。”

  10月4日,傅德志又在博客上发表《关克是周老虎幕后黑手证据多多(三个新证据)》的博文中,展示了多幅照片,矛头直指关克。

  傅德志除了重申“关克很愚蠢地忘记了闪光灯的事情”外,又声称,在审判周正龙的时候,忽略了一件重要的诈骗物证———专家鉴定周老虎照片的相册。据他说,陕西林业厅2007年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老周拿出的是一个整理装订好的相册。关克在新闻发布会上只提供两张照片,显然是撒谎。

  傅德志最后在博文中写道,“关克是陕西周老虎造假拍摄幕后黑手证据不胜枚举,还有很多很多。要是关克敢对薄公堂,再拿出来让他解释不迟。”

  关克:

  不跟疯狗一般见识

  面对傅德志咄咄逼人的气势,关克并没有正面回应,仅在博客上撰文《山中遭遇“吃人怪兽”》暗中反击。———“山中遭遇野兽并不可怕,纵是毒蛇猛兽也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生存法则,故‘虎不乱伤,蛇不乱咬’。其实,危害最大的是流窜在人世间的疯狗……算了,不跟疯狗一般见识。”

  有细心的网友截屏发现,关克修改前的原文还有如下几句“面对中科院那只“傅疯狗”的疯狂撕咬,我为中国科学界感到莫大的悲哀……科教兴国,如此“中科院研究员”,我们还敢指望什么呢?!”但这些文字在关克首次发表后很快就删除。

  也有媒体报道关克对傅德志的表态:“看看他的博客,就知道他思维很不正常,我不会去跟这种不正常的人计较。”

  Zhangs等网友留意到,自从官方认定虎照造假后,关克博客内也删除了与“华南虎”相关的博文,博客内容多为拍摄的其他野生动物。并关闭了博客的评论功能,“这好像都是心虚的表现。”

  网友:

  正龙所为还是有人操纵?

  打虎派的再次出击加剧了人们的猜疑,“到底只是老周一人造假还是暗地有其他人主使?”

  此前,就有媒体的摄影记者尝试用相同的道具和方法到实地拍摄年画虎照,发现拍出“周老虎”这样高水平的假虎照非常困难,更何况周正龙这样一个农民。

  部分网友不相信造假系周正龙一人所为,认为他不过是被推上前台的“顶缸”者。网民说,“一个农民能够做如此有技术含量的假照片,不可信。”有网友建议,让周正龙将“拍虎过程再演示一遍”。

  周正龙被逮捕后,又有多家媒体爆出,很多律师主动找到周家,希望能免费帮周正龙打官司。但当地公安局却告知,周正龙已经请了安康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签了委托合同,周正龙还打了2000元代理费的欠条。对此,周的家人并不知情。

  “律师到底是不是官方指派的?到底是不是周正龙本人签委托书的?如果是他签的他又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是否代表周的真实意愿?”有网友提出连串疑问。

  声音:

  司法公正才会有真相

  沸沸扬扬的网议中,也有专家学者理性分析应如何面对公众的质疑。红网评论《周正龙案又闹出“司法虎照门”?》中谈到———“从多数网民的意见来看,一个只知山里那点“屁事”而不知何谓“PS”的周正龙,是无法单独完成那一系列华南虎照的,周正龙在陈述造假时还有太多的细节无法自圆其说。这些疑点都亟待侦控机关的释疑解惑—————不光是基于对民意的回应,更是基于法律对司法官客观义务的直接规定。……司法官的“选择性失明”是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悖反。作为检控机关,不可“检而不察,察而不明”;作为审判机关,不可“判而不审,审而不公”。司法若对周正龙案很可能存在的“漏案”与“共犯仍未到案”继续保持“选择性失明”,也许网络舆情又要顶出一个新的“司法虎照门”来。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审判周正龙,司法公正与否最重要。例如这个案子在被告请律师等问题上有没有司法程序不公,应该交待清楚,如果没有程序的公正,就不要谈结果。

  周孝正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的陪审员制度,成立一个大人民陪审团,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像这样一个关系到重大诚信问题的案子,可以电视实况转播,最起码是网上实况转播,一分钟都不要延时。这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是非常有好处的。”(撰文:本报记者谢庆裕)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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